各相关学院:
为做好2024年“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简称“硕师计划”)专项推免生工作,根据《开云官方注册-开云(中国)2024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要求,现就我校推免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养和服务方式
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选拔部分优秀应届普通本科毕业生,录取为“硕师计划”免试研究生,由学生与地方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签约聘为编制内正式教师,先在县镇及以下农村学校任教,服务期三年,并在职学习研究生课程。第四年,到培养学校脱产集中学习一年,学生毕业时获研究生毕业证书和教育硕士专业(学科教学方向)学位证书。
二、推荐人选专业范围
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统计学;物理学、应用物理学;化学、应用化学;生物工程、生物技术、生物制药;历史学;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英语、商务英语、翻译(英语);音乐表演等相关专业,本年度教育部向我校下达的推免名额为4人。
三、推荐人选报名条件
满足专业范围和以下条件的2024届本科毕业生可参与“硕师计划”专项推免:
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2.专业素质、政治思想素质优良,热爱教育工作,志愿到农村学校任教,且服从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安排,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3.截止学院上报材料时限以前,成绩单中必修课无不及格课程。
4.与硕师计划服务范围内的县、镇、乡初中或高中达成就业意向,与服务县教育主管部门签订《2024年黑龙江省〈为农村学校培养教育硕士师资任教服务期协议书〉》,且服从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安排。
5.如符合报名条件的推荐人数超过教育部下达给我校的推荐名额,学校将组织面试遴选,对推荐人选的专业素养和职业素养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表现,确定初选推荐名单,同时进行公示。
四、黑龙江省服务县
黑龙江省所有县均可作为“硕师计划”实施县,如签约服务县同时为我省2024年特岗教师计划实施县(往年情况可参考附件2),后续将有机会享受特岗教师计划的相关待遇,正式服务单位以协议书(附件3)所签订单位为准。
五、推荐工作程序
1.9月18日至9月20日,各学院在6月份启动工作预通知的基础上,再次面向2024届相关专业毕业生宣讲介绍“硕师计划”基层就业项目,详细解读《开云官方注册-开云(中国)2024年“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推免生工作实施细则》(附件1),并对意向参与“硕师计划”专项推免生的学生进行备案登记。
2.9月18日至9月20日,符合推荐人选专业范围和基本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交《开云官方注册-开云(中国)2024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表》(一式二份,见附件5)和本科成绩单原件(2023年9月13日以后教务处打印并加盖成绩管理专用章,二份原件),并自主与省内的县、镇、乡初中或高中达成就业意向,同时和县教育主管部门签订《2024年黑龙江省〈为农村学校培养教育硕士师资任教服务期协议书》(一式五份,见附件3)。协议书必须正反面打印在一张纸上(打印在两张纸上的协议无效),经办人必须黑色碳素笔签字,并且填写有效的固定电话号码,以备核实。
3.9月20日11:00前,学院向“硕师计划”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楼C座203室)上报《开云官方注册-开云(中国)2024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表》(一份,见附件5,另一份学院存档备查),《2024年“硕师计划”专项推免生情况审核表》(一份,见附件4)、成绩单原件(两份)、《服务期协议书》(三份,见附件3)、加盖学院公章的测评排名表1份、全国大学外语考试合格证书或成绩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相关加分项答辩记录表和佐证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其中《审核表》须经学院主管学生工作领导签字确认。附件4,附件5电子版发送至校园信息门户邮箱:2012016@hlju.edu.cn,联系人:于航,联系电话:86608896。
4.9月20日-9月22日,学校“硕师计划”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学院推荐人选情况进行综合审核,如符合报名条件的推荐人数超过教育部下达给我校的推荐名额,将在此期间组织面试遴选,重点对推荐人选的专业素养和职业素养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排名,确定初选推荐名单。
5.9月25日-9月27日,学校“硕师计划”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将初选名单在校园网和就业信息网进行公示,并将初选名单、《审核表》及其他相关材料上报至学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予以审核。
6.9月28日-10月19日,公示期满且审核鉴定无异议后,在教务处网站和校内网站对全校2024年推荐名单进行集中公示。
六、复试考核和录取资格
获得我校“硕师计划”专项推免资格的学生应及时在中国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上注册、报名、缴费,并参与研究生培养学校(哈尔滨师范大学)组织的专业复试考核(含面试),通过复试的考生取得“硕师计划”研究生录取资格;对不符合培养学校要求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在获得“硕师计划”推免资格后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
1.考试违纪、作弊者。
2.自取得推免资格至入学报到时受到处分者。
3.未达到本科毕业条件或未获得学士学位者。
4.在推免生工作过程中弄虚作假者。
5.违反协议,无理要求变更录取专业或提出其他无理要求者。
七、派遣
“硕师计划”研究生于2024年8月前按有关规定到任教学校办理报到手续,并将户籍、档案转至工作单位所在县镇。在农村学校任教满3学年并通过每年度考核者,可按规定到培养学校报到并入学。任教未满3年或年度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继续留在当地任教的“硕师计划”研究生,不转户口、档案。其他“硕师计划”研究生,户口、档案转至培养学校。
本通知由我校“硕师计划”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451-86604890。联系人:于航老师。
招生就业指导中心
二○二三年九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