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大优秀紧缺专业青年人才引进力度,拓宽高素质专业化年轻干部的源头储备,根据南通市“515”优才计划和优秀年轻干部“568”培养选拔计划有关要求,现就南通市公开选调优秀紧缺专业青年人才工作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及数量
面向国内外知名高校选调269名优秀青年人才到我市各级企事业单位工作。其中:南通市本级岗位46名(定向岗位20名;非定向岗位26名,由市委组织部统筹分配),海安市、如皋市、如东县、启东市、崇川区、通州区、海门区、南通开发区、苏锡通园区、通州湾示范区岗位共223名。
已在南通市(含各县市区和市管开发园区)工作的不在此次选调范围之内(报名国有企业岗位的除外)。
二、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立场坚定,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选调志向明确,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品学兼优,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好;专业水平较高,有一定的组织协调、人际沟通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2.大学本科生不超过25周岁(1999年7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8周岁(1996年7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1周岁(1993年7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国家认可的相应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应如期毕业并在当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当年的12月31日);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在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后30天内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没有违法违纪、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等问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选调岗位分为两类:南通市本级岗位、县(市、区)和市管开发园区岗位。
1.南通市本级岗位报考基本条件
本科阶段毕业于“双一流”建设高校或同层次国(境)外名校(QS、THE、U.S.News、ARWU四大排行榜最新排名前100名),且研究生阶段毕业于“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或“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仅限该一流学科)或同层次境外名校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专升本和独立学院毕业生)。
2.县(市、区)和市管开发园区岗位报考基本条件
国内普通高校及四大排行榜最新排名前200名国(境)外高校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毕业生及“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专升本和独立学院毕业生)。
同等条件下,优先选调符合下列条件的应聘人选:
1.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入党时间截至报名截止日);
2.获得过国家奖学金、校一等奖学金、校二等奖学金,或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团)员、优秀党(团)干部等院系级及以上综合性表彰奖励(截至报名截止日);
3.担任过班级(党团组织)委员、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中层副职及以上职务满1学年(截至2024年春季学期)。
选调岗位及具体报考条件详见附件1。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与初审。报名人员登录南通市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网址:rsks.rsj.nantong.gov.cn)进行网上报名,并同步将报名材料扫描件或照片发送至对应的报名邮箱【邮件名:岗位代码+姓名+院校(单位)+专业】。岗位咨询电话及报名邮箱详见附件2。
报名时间:2024年1月3日9:00—2024年1月31日16:00。
考生最多可以选择2个岗位报名。即:可以报考1个市本级岗位,可以报考1个县(市、区)和市管开发园区岗位,也可以市本级岗位、县(市、区)和市管开发园区岗位各报考1个。
报名材料包括:
1.本人身份证正反面;
2.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35×45mm,JPG格式,20Kb以内);
3.《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应届毕业生提供),学信网中查验的各学段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已取得的本科及以上各学段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4.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证明;
5.获得的国家奖学金、校一等奖学金、校二等奖学金和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团)员、优秀党(团)干部等院系级及以上综合性表彰奖励证明(研究生含本科阶段);
6.担任学生干部的任职文件、聘书或由学校相关单位按照学生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任职证明(研究生含本科阶段);
7.学术成果、资格证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报名结束后,按照有关选调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初审,按一定比例确定进入综合素质评价人员名单。报名结束后,市本级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选调人数之比小于3:1的职位,由市委组织部按照规定程序核减选调计划。报名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岗位。
(二)综合素质评价。通过面谈、专业测试等方式进行;同时,针对学习能力、任职经历、所获荣誉奖励等要素进行适岗评价。量化评分后,从高分到低分,按一定比例确定进入笔试人员名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笔试。笔试由南通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参加笔试的人员须自行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笔试不指定考试大纲和辅导教材。笔试结束后,按照综合素质评价、笔试成绩6:4的比例折算得分,市本级定向岗位按照选调计划5:1的比例,市本级非定向岗位、县(市、区)和市管开发园区岗位按照不低于选调计划5: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比例达不到5:1的选调岗位,参加笔试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通过复审后参加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资格复审及面试。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报名材料原件,未能完整提供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视为复审不通过。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者主动放弃面试资格的,在同岗位人选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以考察拟任岗位所需的综合管理能力为主。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确定人选。面试结束后,按照综合素质评价、笔试和面试成绩3:2:5的比例折算得分,从高分到低分,按照与选调计划1:1的比例,确定拟选调人选。
(六)体检考察。对拟选调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按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和要求进行。
(七)公示与聘用。对通过体检和考察的拟选调人选进行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无异议的,凭学历学位证书办理聘用手续。体检、考察和公示期间有不适宜选调情形或主动放弃的,依次递补。最终选调人员名单公布后,如有主动放弃的,不再递补。
四、相关政策
(一)南通市本级岗位
1.选调人员纳入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由南通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跟踪管理,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工资福利待遇。选调后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岗定级;表现优秀者,纳入市优秀年轻干部库,进行培养管理,择优调任进入公务员队伍;考核不合格、不服从组织安排或违反聘用合同有关规定的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2.新选调人员三年内,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分别享受每人每月3000元、2000元津贴补贴;五年内享受免租金入住人才公寓的相关政策;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即具备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每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可放宽到200万。
(二)县(市、区)和市管开发园区岗位
选调人员纳入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或与国有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由县(市、区)和市管开发园区组织人社部门跟踪管理,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工资福利待遇。具体政策(福利待遇、最低服务年限等)详见各地公开宣传材料(后续将在“江海先锋”微信公众号发布)。
五、纪律监督
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程序和标准,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信息发布网址:dj.nantong.gov.cn(南通党建网)、rsks.rsj.nantong.gov.cn(南通市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政策咨询电话:0513-85098548。监督电话:0513-85097231(南通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六、本简章由中共南通市委组织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