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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宣传|哲学学院“哲漾阳光”二级心理辅导站简介
作者:     时间:2024-06-25     资料来源:      浏览次数:

哲学学院“哲漾阳光”二级心理辅导站工作章程

一、总则

在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的指导下,哲学学院建立二级心理辅导站“哲漾阳光”,突出和强化学院及学生主体在心理健康教育中的地位,服务学生,完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体系与运行机制,进一步健全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为了更好地开展心理辅导站的工作,树立良好形象,严格加强并完善内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基本原则

1.哲学学院二级心理辅导站“哲漾阳光”实行双重管理,在站长、副站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并接受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的指导和考核。

2.心理辅导站的成员必须严格遵循保密原则,不得泄露学生档案。工作时要以充满热情、诚实的态度对待每一位同学 。

3.有效落实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规划,及时解决学生的发展性心理问题,预防、发现和转介学生的严重心理问题,进行心理危机的预防和初步干预,结合学院特点与实际,组织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与活动。

三、部门职责

(一)宣传部

1.协助站长、副站长处理日常事务工作;

2. 负责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等文件的起草,对各项规章制度进行整理、汇总和存档;

3.负责活动拍摄与新闻报道等工作;

4.负责各项活动和会议的通知,主持会议以及对会议和各项活动的考勤、记录的整理,汇总并存档:

5.加强各部门协调与对外联络工作,对各部门工作推进进行监督。

(二)培训部

1.建立并维护公共信息平台,如微信平台;

2.结合心理健康教育的特点,开展各类心理健康知识宣传活动;

3.配合活动部,负责活动的海报设制作与条幅宣传;

4.协助学院级站工作人 员完成咨询、测验回访等相关工作。

(三)活动部

1.活动前期起草和确定活动舞台的设计图,活动当天负责场地布置;

2.撰写活动前期工作安排、物品清单、经费预算和活动开展时的人员安排方案并做好物品使用情况记录;

3.负责各项活动宣传材料的发放与张贴等工作;

4.与院校保持紧密联系,增强活动间交流,结合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的活动计划进行学院活动开展;

5.对部分活动的开展做好相应准备,联系各部门参与好活动。

四、辅导站机制

1、、辅导站工作例会会议定期举行,由各部门部长负责通知,商讨辅导站的重大事件;

2、为体现会议的纪律,特在此规定会议期间的纪律:不得交头接耳,做与会议无关的事;各成员应认真做好笔记;在各成员发言期间,其他成员要保持安静;

3、干事一学期内无故缺席不参加全体会议一次者,不得参加心理辅导站优秀成员的评选。一学期内无故缺席不参加或迟到全体会议二次者,将给予批评,一学期内无故缺席不参加或迟到全体会议三次者,给予免职;

4、例会会议开始前,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成员应提前写好请假说明交于分管部长。若应会议紧急而来不及写好请假说明时应事先电话联系,并经同意请假于事后补充说明,请假说明由分管部长妥善保管。

5、辅导站活动及重要事项由辅导站工作例会研究讨论提出方案后报告学院审批。

6、每次例会会议要有专门人员负责会议记录,并及时做好存档工作。

五、哲学学院“哲漾阳光”二级心理辅导站成员义务和工作职责:

1.努力学习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保证良好以上的学习成绩,为辅导站工作的开展提供足够的时间保障和精力保证;

2.积极、主动学习心理学方面的相关知识和心理辅导的基本技巧;

3.宣传、执行辅导站的基本工作路线和各类心理健康教育的方针,积极参加辅导站组织的理论学习、实践等活动,努力开展工作、认真完成辅导站交给的任务,在学习、生活、工作及其他方面中起到模范作用;

4.及时反映同学们的意见和要求,按时向辅导站反馈学院学生的心理状况信息;

5.发扬团结协作精神,勇于改正缺点和错误,自觉维护辅导站的团结和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