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印发<习近平总书记教育重要论述讲义>的通知》(教党〔2020〕32号)要求,促进学院全体教师学习了解《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的科学内涵、核心要义、精神实质、实践要求和重大意义,按照校教师工作部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习近平总书记教育重要论述讲义>学习的通知》要求,哲学学院于2023年6月7日下午召开学院大会安排部署相关工作,并组织相关人员开展集中观看视频学习活动。
会上,学院党总支书记孙美晖传达布置了校教师工作部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习近平总书记教育重要论述讲义>学习的通知》主要内容和工作要求,详细解读了学习时间、学习对象、学习形式、学习内容、学习方式、考核方式、学习要求等重点事项,强调相关人员要认真系统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坚决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作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基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随后,学院正处级组织员吴红英演示了学习系统登录操作流程,讲解了相关注意事项,组织学院全体教师集中观看学习了第3章《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第8章《充分激发教育事业发展生机活力——坚持深化教育改革创新》的相关内容。
下一阶段,哲学学院将继续做好本次学习任务的落实跟进工作,督促相关人员认真完成学习培训任务,积极营造学习宣传的浓厚氛围,切实促进《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学习工作落实落靠见行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