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相关单位: 依据《黑龙江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办法》和《黑龙江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办法实施细则》,经黑龙江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委员会审定,现予公布《黑龙江省第十八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方案》,请认真贯彻执行。自2018年5月7日起,各单位可将评奖信息转发给相关单位及人员,组织开展好成果申报和评审工作。具体申报附件另行发布。
社会科学处
2018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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