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通知
关于开展2019年度龙江学者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9-04-19     资料来源:      浏览次数:

全校各单位:

根据《“龙江学者支持计划”管理办法》(黑教规〔2019〕4号)及《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2019年度龙江学者评聘工作的通知》(黑教师函〔2019〕173号)等有关规定,我校开展2019年度龙江学者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20特聘教授、青年学者人选必须具备《“龙江学者支持计划”管理办法》(附件1)规定的评聘条件,年龄上具体要求如下:

1.特聘教授:截至 2019 年 1月1日,自然科学领域人选年龄不超过 47 周岁(1971年 1 月 1 日后出生),哲学社会科学领域人选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3年1月1日后出生)。

2.青年学者:截至 2019 年1月1日,自然科学领域人选年龄不超过 38周岁(1980 年 1 月 1日后出生),哲学社会科学领域人选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3年1月1日后出生)。

二、聘期及待遇支持

1.特聘教授聘期为5年,享受奖金标准为每人每年20万元,自然科学类特聘教授的科研配套经费不低于50万元哲学社会科学类特聘教授的科研配套经费不低于20万元,其他待遇支持按《“龙江学者支持计划”管理办法》和合同执行。

2.青年学者聘期为3年,享受奖金标准为每人每年10万元,自然科学类青年学者的科研配套经费不低于30万元,哲学社会科学类青年学者的科研配套经费不低于10万元,其他待遇支持按《“龙江学者支持计划”管理办法》和合同执行。

三、推荐名额

按省教育厅下达的推荐名额进行评审推荐,原则上不超过5人,其中特聘教授不超过2人,青年学者不超过3人,同一专业申报不超过2人。

四、推荐程序及材料要求

(一)推荐程序及时间安排

1.个人申报或学科提名推荐(4月18日-4月22日)

申请人填写《龙江学者特聘教授候选人推荐表》(附件2)或《龙江学者青年学者候选人推荐表》(附件3),并提交相应业绩成果佐证材料,报所在单位。要求个人填写表格及佐证材料真实、有效,表格填写内容与呈报佐证材料一致。

2.基层单位推荐(4月23日前):基层单位学术委员会审议同意后,向学校人事部门推荐相应人选。

3.专家评审评议(4月23日-4月24日)。学校组织同行专家对申请人进行评审评议,根据省教育厅下达的推荐名额确定拟推荐人选。

4.校内公示(4月24日-4月26日)。经专家组评审通过的拟推荐人选名单及业绩成果材料在校园网进行公示。

5.学校审议(4月28日)。校学术委员会审议拟推荐人选情况,并投票确定拟推荐人选名单,报学校党委审核。

6.呈报材料(4月30日)。学校党委审核同意后,由人事处向省教育厅呈报相关申报材料。

(二)申报材料要求

1.《龙江学者特聘教授候选人推荐表》或《龙江学者青年学者候选人推荐表》一式6份,并提交电子版;

2. 业绩成果佐证材料:

(1)附件材料目录;

(2)学历、学位证、身份证(国外引进人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推荐表中所列举的科研项目、获奖及专利情况的证明复印件(需经学校科研部门审核并加盖科研部门公章);

(4)代表性作品及重要创新性论文全文及其刊载杂志封面、目录的复印件,以及推荐表中列举的其他代表性著作封面、目录、版权页和论文首页复印件(需经科研部门审核并加盖科研部门公章);

(5)推荐表中列举的SCI、EI、SSCI、CSSCI等收录以及论文他引情况的证明(须经有关检索机构盖章,由学校科研部门审核并加盖科研部门公章);

(6)推荐人选在国外任职或在国内担任重要职务的任职证明;

(7)在国际学术会议上担任职务的证明以及所作大会报告、特邀报告的邀请信或通知复印件。

请各单位将以上材料于2019年4月23日前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管理科(主楼A320室),同时将报送候选人推荐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011047@hlju.edu.cn。

五、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加强对申报推荐工作的组织和领导,严格按照人选条件开展工作,要组织相关教授委员会或专家对推荐人选审核把关,切实做到优中选优、宁缺毋滥。

(二)各单位应对推荐人选申报材料、政治倾向、师德师风和学术道德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核,严格推荐人选的政治标准。

(三)申报推荐人选要认真、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不空项、漏项,严禁弄虚作假。

(四)各单位报送相关材料时,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科学技术保密规定》的有关规定审核把关,妥善做好脱密技术处理。

(五)各单位对在申报、推荐工作中的有关事项如有问题,请及时与人事处联系。

联系人:吕荣、徐炎

联系电话:86608342。

 

                                                               人事处

 

                                                               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