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开展2019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黑教师函〔2019〕210号)文件精神和省教育厅通知具体要求,我校现开展全国教书育人推荐选拔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和条件
推选范围:在教书育人方面作出突出贡献、曾获省部级(含)以上的教学名师、优秀教师、模范教师、师德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的教师。
推荐人选基本条件: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忠实履行国家教育职责,坚持践行“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四个相统一”要求,政治强、情怀深、自律严、人格正,教书育人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事迹感人,享有很高社会声誉,具有重要影响力,人民群众公认。
二、推荐名额
我校可择优推荐1名候选人报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将在严格评审的基础上,全省推荐2名候选人报教育部。
三、申报材料
(一)《2019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7份(附件2),基层党组织要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基层党组织公章;
(二)申报人获奖证书的复印件或者获奖说明7份,须加盖基层单位党组织或相关职能部门公章;
(三)申报人详细事迹材料5份。要求数据准确、内容翔实、细节生动、感染力强,要有具体工作事例,要充分展现个人的先进性、时代性和典型性,字数在5000字以内(同时提供电子版)。
申报人的简要事迹和详细事迹要严格参照提供的样例填报(简要事迹样例见附件2、详细事迹样例见附件3)。
四、推选要求
(一)要严把思想政治关,把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基本要求,以师德表现、工作实绩与贡献作为衡量标准,精心甄选,严格推选;
(二)要以事迹为基础,重点推选教育教学一线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
(三)由各基层党组织负责组织推荐,不接受个人申报。
五、申报时间
请于4月17日(周三)下班前将上述申报材料纸质版报送教师工作部(主楼A320室),电子版发送至张达(教师工作部)电子邮箱:2005136@hlju.edu.cn,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如对上述申报情况有任何疑问,请与教师工作部办公室联系,联系人:张达 姜丹;联系电话:86604922。
附件1:2019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
附件2:简要事迹样例
附件3:候选人详细事迹材料样例
教师工作部
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