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活动
关于开展社会保障专项课题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7-07-03     资料来源:      浏览次数:

全校相关单位:

为不断完善我省社会保障政策、编织稳固社会保障网,让群众在经济社会发展中有更多的获得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决定开展社会保障专项课题研究。我校现开始组织申报,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选题方向及有关说明

拟确立4个研究题目,每个题目研究经费2.5万元:

(一)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评估方向

1.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体系评估

2.养老保险领域信访突出问题根源分析和对策研究

(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政策评估方向

1.试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政策评估和规范衔接问题研究

2.加快推进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第二支柱发展问题研究

课题成果仅限研究报告,完成时限为20171130日。研究的阶段性成果和最终成果均由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使用,申请人及课题组成员不得对外公布和发表研究成果及其所涉及的数据。

二、申报条件

1.申请人具有副高级(含副高级)以上职称或拥有博士学位(含在读),应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独立开展、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能作为课题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2.申请人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优先考虑,三年以上中级职称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也可申报,不受上述职称限制:

①研究领域为社会保险、社会保障、行政管理,并取得具有实用价值的科研成果;

②作为项目负责人在近五年内承担厅局级以上课题研究并结项。

3.申请人及课题组成员必须具备组织或项目研究的精力和时间条件,确保按照要求完成课题;

4.每个申请人只能申报一项课题。

三、申报要求

申请人要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报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即向所在单位通报情况,并取消今后申报省人社厅课题资格,其获准的立项予以撤销。

四、申报方式

申请人需向所在学院提交《2017年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社会保障专项研究课题申报书》(附件1)一式五份,并提交电子版,由科研秘书初审后,连同汇总表(附件2)统一上报至主楼社科处C420室。

五、截止日期

20177711:00时。

六、其他说明

20177月下旬确定立项名单,20177月底签订协议,201711月底结题。为确保各课题组研究成果科学实用,研究报告所提建议确实能够为省人社厅决策提供建设性意见,在课题组研究的过程中省人社厅将成立调研工作组全程参与,工作组组长同时也作为课题组成员,与各课题组保持密切沟通,提出研究需求,把握研究方向,同时帮助课题组协调市(地)、县(市)和有关部门为调研提供便利。

课题立项后,课题组应立即与人社厅调研工作组沟通,根据调研需求调整方向和研究计划,按计划开展研究工作,每月月底前向工作组汇报研究进展。

在保密的前提下,经工作组协调、有关领导批准,相关社会保障数据向课题组开放,但有关数据禁止对外泄露,对外发表和在其它研究中心使用。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崔剑峰,联系电话:86608522,校园网信箱:2000059 。

社会科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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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黑人社函208号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