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根据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申报推荐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用人选的通知》(黑人社函(2017)408号)文件精神,我校开展2017年度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用人选的校内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的范围
(一)2017年7月1日(含)后,我校在编在岗且受聘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2017年7月1日(含)至2017年11月9日期间退休的受聘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退休前为在编在岗。
二、申报条件及推荐限额
申报评聘资格的条件按照《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评聘条件>的通知》(黑人社规[2017]20号)执行,见附件2。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要求合理控制申报推荐人员数量并择优排序,原则上省属公办普通本科高校不得超过按照我省相关政策规定应设二级岗位现有空额数量的50%(延聘人员可不占岗位数额)。
三、学校推荐评审程序
(一)个人申报(11月9日-14日)。符合申报人员范围的人员,对照申报评聘条件(附件2),自愿申报。个人填写《黑龙江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表(2017年)》(附件1)一式二份,同时按要求提交佐证材料原件。
(二)基层单位推荐(11月15日)。所在单位对申报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步审查,经本单位学术委员会、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后,于11月15日前,由单位或个人向学校人事处报送材料。
(三)学校初审(11月16日-21日)。人事处会同有关部门审核相应资格条件。
(四)学校专家评审(11月22日)。学校成立专家组进行按照规定条件、推荐限额进行评审推荐,择优排序。
(五)公示(11月22日-24日)。专家组评审通过的推荐人选名单在校园网公示。
(六)学校审议(11月27日-28日)。公示期满后,报校学术委员会、校长办公会议审议。
(七)推荐上报(11月29日-30日)。按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要求,上报材料。
四、申报材料
(一)《黑龙江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表(2017年)》,纸质版一式二份,同时报送电子版(发送至校园网门户邮箱:jiangdan@hlju.edu.cn)。
(二)身份证复印件1份。
(三)与申报评聘资格条件相符合的佐证材料(原件)。如入选人才计划、所获奖项、表彰奖励、主持项目、基金支持、特殊津贴、任职证书、成果转化效益证明等证明材料的原件。
五、申报材料要求
(一)精选报送材料。申报人只报送与本人申报条件符合的佐证材料。与申报评聘条件无关的论文、论著、省部级以下奖项、项目成果等不必报送。要确保申报材料真实、有效,不得虚报、瞒报、弄虚作假。
(二)佐证材料原件。符合申报评聘条件的佐证材料必须为原件。如无法提供原件的,可提供复印件(加盖学校相关部门的公章)。如推荐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因本人无法提供原件而影响申报评审的,后果自负。
(三)报送材料装入材料袋,并在材料袋表面粘贴《二级岗位申报材料目录》(见附件3)。《黑龙江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表(2017年)》中“行业领域”统一填写“高校”;《二级岗位申报材料目录》中“申报岗位名称”填写“教授二级岗位”或“研究员二级岗位”或“××二级岗位”。“单位”填写“开云官方注册-开云(中国)”。
(四)“正高级职称评审表或聘任文件”和“事业单位工资兑现表”由学校人事处统一提供,无需个人报送。
六、有关要求
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工作安排,本次二级岗位申报推荐工作时间紧,要求严格,请各单位及时通知到相关教职工。
学校、各单位及申报人员要遵守工作程序、工作纪律、确保推荐选拔工作公平公正、及时准确,为我省我校推荐选拔更多优秀人才,加强对各类人才服务与支持。
七、材料报送时间和地点
(一)报送时间:2017年11月9日-15日
(二)报送地点:人事处师资管理科(主楼A320室)
(三)联系人:赵丽辉、姜丹,联系电话:86609901,86604922
附件:
1.《黑龙江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表(2017年)》
2.黑龙江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评聘条件
3.《二级岗位申报材料目录》
人事处
2017年11月9日